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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为 2500 名,其中学术学位 1500 名左右, 专业学位 1000 名左右。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南京理工大学 2015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 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 四级考试且学习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 8 门课程,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 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 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 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 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
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 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一般应为国防科技系 统单位在职人员。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 不予录取,相关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所在 省(区、市)接受报考我校的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 理、设计学、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及单独考试(含强军 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 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考生登 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 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 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 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 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 报考点核验。
3、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 年 11 月 10 日~14 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须本人到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
3、在 2015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 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 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并且在现场确认后 10 天内将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提供给我校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 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2014 年 12 月 15 日~28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4 年 12 月 27 日~28 日,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 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 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 (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办法在校研究生 院网站公布。
五、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985&等高校优秀考生调剂以及统 一入学考试选拔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 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正式 录取通知书将于 2015 年 6 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 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5 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经江苏省 物价部门核定批准后及时公布。
3、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 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 生的学习生活。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生•年;硕士生新生的 学校奖助学金最高等级标准为 16000 元/生•年,其他年级硕士生的学校奖助学 金最高等级标准为 18000 元/生•年,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
七、其他说明
1、我校招生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根据 2014 年度录取情况初定,所有专业招生 计划均包含推免生计划。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接收推 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 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 考生可以不加试。如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 2015 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3、考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要求执行。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 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 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目录中带“★&的为博士学位授权专业;带“※&的为国家级重点 学科;带“▲&的为省或部级重点学科。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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